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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 > 防控政策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的一封信
2021-01-09 来源:济宁市场监管
  • 作者:编辑:张霄婷
  • 广大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春节将至,冷链食品消费即将进入旺季。请广大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防范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

    一、入仓集中监管。凡是省外进入济宁域内使用、加工、销售、贮存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济宁市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建有企业专仓的除外)。凡是省内其他地市进入济宁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简称“冷链三证”)不齐全的一律纳入监管专仓管理。

    二、使用“山东冷链”。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单位必须将“冷链三证”及数量、位置等信息录入“山东冷链”。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和第三方冷库在生产、销售、使用和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时须查询“冷链三证”等信息。

    三、查验“冷链三证”。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购进、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时,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不得销售、采购、贮存、运输没有“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实行“三专”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区存放,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销售场所要设置专柜,实行专人销售。销售单位要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二维码,供消费者监督查询,并明示进口冷链食品。

    五、定期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全部登记在册,实行闭环管理,按规定频次参加定期核酸检测。未参加定期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六、做好人员防护。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储运业户从业人员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服,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有条件的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配备消毒用品、一次性手套等,提醒消费者挑选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做好个人防护。

    七、落实法律责任。对于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省、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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