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特别是今年以来,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大资源保护,强化资源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支撑。
一是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有力。精准配置土地要素,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导向,重点保障新旧动能转换、民生、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成立重大项目土地保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专人跟踪,及时了解项目进展、用地需求。省政府累计批复我县建设用地54批次,总面积596公顷亩,其中农用地面积497公顷。2020年,对9个省重点、省优选项目积极争取指标,上报建设用地19批次,面积2376亩。
二是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年、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工。积极开展土地整理,26个土地整理项目通过验收,新增耕地11139亩。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耕地目标保护任务。其中2020年度, 3个占补平衡项目已完成初验,新增耕地2100亩。
三是土地资产运营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了土地收储融资机制,累计收储土地544宗,面积14092亩。清理批而未土地3882亩,规范资产运营程序,推行网上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市场化水平,最大限度提高土地资产运营效益,加大全县土地供应力度,累计出让供地383宗,面积10332亩,收缴土地出让金64亿元,划拨土地51宗,面积2083亩,划拨价款9763万元。完成了梁山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工作。落实“标准地”供应制度,在产业园区推广生产办公一体化“单元式”工厂及多层厂房,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其中2020年,清理批而未供土地888.4亩。收储土地107宗,面积1961亩。供应建设用地73宗、2086.942亩,实现土地出让总收入12.6122亿元,预计年底前再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亿元,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3亿元。
四是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做好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工作,将5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山东水泊梁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梁山省级森林公园。做好梁山泊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及验收工作,积极协调省厅、国家林草局,对梁山泊湿地公园进行规划调整,目前已通过省专家组初验。实施地质环境治理项目7个,累计利用上级资金6900多万元,完成梁山、小安山生态修复面积430多公顷。其中2020年度,积极争取了省级奖补治理资金400万元,郑垓村西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完成招标。开展了梁山县黄河流域生态修复,争取省奖补资金493万元,启动了小路口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梁山东西两侧废弃石灰岩矿治理。
五是“绿满梁山”成效明显。组织实施了“绿满梁山”三年(2019—2021)行动,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以镇村绿化为重点,大力开展造林绿化。累计完成造林6.5万亩,绿化道路346.6公里、水系200.8公里。全县所有镇村都已进行绿化,重点完成了38个森林乡村示范村、224个森林乡村重点村。2019年我县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鲁梁翠酥”等果品获绿色产品认证。在全国第十六届林产品交易会上,我县荣获“三金两银”的好成绩。其中2020年,全县完成造林10043.7亩,道路绿化112.6公里,水系绿化39.8公里;12个乡镇驻地绿化道路22.6公里,绿化广场91.1亩,共栽植各类树木15404棵;完成村庄绿化106个,其中森林乡村示范村17个,栽植各类树木27965棵;森林乡村重点村89个,栽植各类树木49648棵。
六是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设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 一站办结”,逐步实现所有登记类型业务“一个工作日办结”,实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县不动产中心排名前列。2020年,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向政务外网迁移工作,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实现最多跑一次和24小时不打烊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和企业对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的需求。
七是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最终数据已通过省三调办全面复核,已报送至全国三调办。完成梁山县土地管理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共享服务平台的搭建、部署、上线运行工作。启动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开展前期调研、基础资料收集以及基础研究工作,已提交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报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实施评估报告以及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报告,完成了11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测绘日常监管及信息化建设,并开展梁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及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