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采煤塌陷地面广量大,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艰巨。为此,济宁市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探索治理途径,着力规范煤炭资源开采秩序,全面加快采煤塌陷地治理步伐。经过探索实践,形成了系列行之有效的6种治理模式方法:常规治理模式、边采边治模式、产业治理模式、生态修复模式、注浆治理模式和评估认定模式。2020年年底前,济宁预计完成治理稳沉塌陷地42.2万亩,其中历史遗留塌陷地10.37万亩,治理率分别达到87.9%、82.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双80%(治理稳沉塌陷地超过80%、历史遗留塌陷地超过80%)目标。济宁经验做法得到了部、省高度肯定,原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环境管理暨矿山复绿行动现场会在济宁市召开,省里作为典型列入了治理规划。
(一)科学规划,强化指导引领。与乡村振兴、产业协调、城乡建设、文化传承相关规划衔接融合,编制了《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规划(2016-2030年)》,划分了东部生态景观治理区、中部城市功能治理区、南部湿地保护与特色产业治理区和西北部农业综合治理区。一是东部矿区生态景观治理区。涉及兖州区兴隆庄煤矿等16个煤矿,面积70.6万亩,以生态修复为主,重点营造湿地为核心的旅游和农业景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二是中部矿区城市功能开发治理区。涉及太白湖新区兖矿集团济宁二号煤矿等10个煤矿,面积91.5万亩,拓展城市建设空间,构建生态宜居组团,引领城市向沉陷区发展。三是西北部矿区农业综合治理区。涉及汶上县阳城煤矿等10个煤矿,面积126万亩,结合国家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等惠农政策,围绕县域农业经济发展、基本农田建设和生态乡村建设,发展特色、生态、立体和观光农业。四是南部矿区湿地保护与特色产业治理区。涉及任城区王楼煤矿等32个煤矿,面积119万亩,围绕微山湖湿地保护、生态景观旅游、特色农业的发展,建设防洪、蓄水、净化、养殖、旅游功能区,培育特色养殖、生态立体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建设湿地科普基地,建设微山湖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区。在此基础上,确定了24项重大工程,并分年度明确了任务目标。同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新需求,统筹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编制《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空间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
(二)因地制宜,分类示范带动。经过探索实践,形成了系列行之有效的6种治理模式方法:一是常规治理模式。通过挖深垫浅、划方平整等技术方法,将轻、中度塌陷地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如汶上县义桥煤矿塌陷地治理项目。二是边采边治模式。对我市高潜水位地区,经预测塌陷较深的积水区域,在即将塌陷或塌陷积水之前,将耕作层和有效土层剥离,挖深垫高、回覆剥离土方,使部分塌陷土地复垦成耕地。如九曲湖治理项目。三是产业治理模式。将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导入现代农业或其他国家鼓励的产业项目,提高采煤塌陷地治理效益。如王楼煤矿喻兴生态园项目、大美微山湖高产值渔业项目。四是生态修复模式。对塌陷积水较深、不能复垦成原状的塌陷地,通过生态重建、植被重构、布局建设用地等方法,建设生态湿地、中水净化工程等。如十里湖一期项目。五是注浆治理模式。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塌陷地,通过地下采空区注浆增强地质稳定性和承载力,用于城市建设。如任城区李营街道地下注浆治理项目。六是评估认定模式。对恢复正常耕种5年以上、农田水利生产设施正常使用,且土地复垦义务人和土地权利人双方没有争议的采煤塌陷地可列入已治理区域。如杨村煤矿浅层采煤塌陷地评估认定项目。济宁经验做法得到了部、省高度肯定,2015年原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环境管理暨矿山复绿行动现场会在济宁市召开,省里作为典型列入了治理规划。2018年,济宁启动了生态环建设工作,打造“一环八水绕济宁,十二明珠映古城”城市大生态格局,建设全国采煤塌陷地生态治理修复示范样本。
(三)创新驱动,加强科技支撑。强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联合中国工程院武强院士设立采煤塌陷地治理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组建自然资源部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持续开展年度变更调查,确保数据现势性;建设动态监管库,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开展土地预测、适应性评价等专题研究,为合理确定治理模式奠定基础。已形成典型矿区沉陷规律、治理模式对土壤质量影响研究成果,正在开展塌陷地适应性评价和预测研究,为推进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采煤塌陷地治理和地上、地下空间协同发展研究方面合作。
(四)完善配套,规范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的意见》《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办法》等文件,在塌陷地补偿流转、治理标准、资金管理、项目管控、后期管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制定落实具体措施。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主要采取向上级争取一点、市政府拿一点、煤矿企业出一点、市场集一点“四个一点”的办法,千方百计整合资金,强化治理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采煤塌陷地治理列入预算,设立采煤塌陷地治理基金,发挥好杠杆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同时,整合各类涉农、涉地、涉矿资金,按法定用途重点用于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及项目区设施建设。二是强化煤炭企业资金投入。除了计划经济时期历史形成的采煤塌陷地以外,重点针对新形成的责任明确的塌陷地,各级政府监督境内采煤矿井履行义务,及时编制矿区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将土地复垦费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三是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建立了由自然资源部门、采煤企业和银行共同管理的土地复垦费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预算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市县政府加强对采煤企业已缴纳土地复垦费的管理,摸清底数,制定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四是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采煤塌陷地治理。开展了休闲农业等治理项目,有效补充了采煤塌陷地治理资金缺口。同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坚持“阳光操作、尊重民意”的原则,在治理项目立项、实施过程中以及项目验收后,都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公告、听证,对合理化的建议及时采纳整改。围绕保障群众的长远生计,对因塌陷地无法复垦失去土地的群众,及时开展再就业培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五)整合力量,统筹推进治理。市政府成立了治理工作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长为召集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卡点、堵点。组建了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具体事务。严格责任考核,市政府每年年初下达治理任务目标,年底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实行挂图作战制度,对进度慢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通过多年的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济宁将塌陷包袱转为发展资源,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安排部署,提前进行了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激活了矿区发展新活力,推动了美丽乡村和生态建设,实现了矿区和谐稳定、绿色发展、产业转型和生态文明“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一是保护了耕地资源。通过全力治理,全市已有20万亩以上的采煤塌陷地恢复了农业耕种条件和土壤肥力,尽最大限度保护了十分珍稀的耕地资源,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有效缓解了保耕地、保发展的压力。二是拓展了用地空间。通过建筑固废、矸石等充填治理的模式,将规划区及周边的塌陷地治理为建设用地,拓展了城乡发展空间。同时,通过城市周边采煤塌陷地的生态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了济宁城市功能和品味,形成了水美地绿的生态式用地空间。三是加速了产业转型。根据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先后在汶上阳城煤矿、任城王楼煤矿、鱼台鹿洼煤矿、邹城太平煤矿等采煤沉陷区,因地制宜实施了一批光伏发电、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湿地休闲等产业项目,提升了采煤塌陷地治理的综合效益,推动了采煤矿区产业接续和转型升级。四是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综合治理,矿区环境条件得到全面改善,解决了尘土飞扬、污水横流等常见问题,集中建设一批安置社区,矿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焕然一新。同时,随着塌陷地经营效益的提升,群众的经济收入和长远生计有了保障,彻底解决了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五是促进了转型发展。在采煤塌陷地,进行生态环境、基础和服务设施、土地修复、产业利用、湿地旅游等一体式治理,各项发展规划相互衔接、统筹推进落实,推动了城市转型发展。
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是造福于民、惠泽百姓的民心工程,是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济宁的具体体现。济宁将继续巩固扩展治理工作成效、工作经验,继续围绕规划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在大规模、大区域推进治理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出一条地上地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