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邹城市紧抓国家、省级改革试点机遇,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把握时机节点,以盘活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为突破口,以激活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为手段,全面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三变”改革,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增值,农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得到“双提升”,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起农村股权管理体系的“邹城模式”。2019年2月,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对邹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进行了深入报道;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将邹城改革试点经验作为全国典型经验予以发文推广。
明确路径、坚持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利益人口多、群众期望值高、情况十分复杂。邹城市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建立起一套严谨规范高效的工作体系,明确了每个环节做什么、什么时间完成,一目了然、环环相扣。
精准把控节点步骤。把改革过程划分为建立组织、宣传发动,表决方案、成员确认等6个阶段,细分成16个具体步骤,循序渐进、递次推进。每个村居都要规范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员代表第一次会议、首届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三个重要会议”,做到程序规范、步骤清晰,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
创新代表选举方式。针对全体村民会议组织难、召开难的实际,明确成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参与表决改革事项。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并严格规定代表人数。充分考虑各村实际,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少于120人的村,成员代表不少于29人;120人以上每增加40名成员,相应增加1名代表,确保了成员代表的广泛性。
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市级层面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对股权设置、收益分配等9大类54个事项进行规范,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成员代表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提名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会主任,监事会主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四是健全集体收益分配机制。《合作社章程》明确规定集体收益分配原则、标准和分配办法,规定提取集体净收益的5%—30%作为公积金、公益金,成员分红不得超过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剩余净收益的60%,既确保了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又保障了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公益事业。
盘活资产、激发活力,“死”资产变“活”资本
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分配一直是焦点问题,也是引发农村信访的热点。改革过程中,邹城市针对农村资源、资金、农民“三个分散”的问题,通过摸清家底、量化股权,消除了干部群众之间的误解,实行股权分红、质押变现,拓宽了群众增收致富的渠道,“死”资产变成了“活”资本,最大限度激活了农村各类要素资源。
摸清资源资产底数。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村级审计督导,对村集体资产全面清查核实,重点清核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全市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80.83亿元、资源性资产233.39万亩,量化经营性资产28.36亿元、量化资源性资产37万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0.91万人,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879个。
资产量化到户到人。把经营性资产和能产生收益的资源型资产,按份额一人一股进行折股量化,股权采取“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对家庭新增人口,以户内共享的办法解决,并允许股权继承和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保持股权的相对稳定。比如,香城镇北齐村,共有村集体经营性资产214.82万元、资源型资产170.04亩土地,1344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每股1598.36元、84.35平方米土地。
构建股权交易制度体系。制定了农村集体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等9个管理办法和12项地方标准,对股权管理、分户并户、股权转让等各环节都作出明确规定。出台各项权能质押登记实施细则,确保集体股权管理和流转交易的每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973笔,流转面积18.75万亩,流转金额15.38亿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4笔,流转面积1200亩,流转金额1100万元;完成水权流转交易927笔,流转水量4700万立方,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处置260笔、1.4亿元。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运作模式“市场化”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产业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加。为解决这一实际问题,邹城市坚持以平台思维做乘法,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邹城有限公司,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的“六统一”模式,全面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登记、资产处置和金融服务“四大服务功能”。依托16个镇街经管站,设立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在所有村居设立联络员,搭建起市镇村三级服务平台。依托农交中心,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股权综合管理平台,设立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转移登记等12个功能模块,对全市20.23万户、106万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879个村居、20.23万户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信息,3800多份、34.6万亩的林权确权信息,879个村居的水权确权信息全部导入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积极创新股权质押金融服务模式,积极开发农村集体股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等全新金融信贷品种“质押贷款”,贷款人授信期内随用随取,不用时不计利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简化办理程序,优化贷款流程,群众凭一张身份证、一张股权证即可办理贷款,手续齐全当日即可放款。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业务72笔、315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业务170笔、1268万元;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登记业务5笔、6555万元,农业担保贷款350笔、1.8亿元。
以民为本、分类推进,持续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集体、村民“双收益”。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邹城市盘活了村级资源资产,调动了农民和村集体两个层次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村庄的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分类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一方面加强引导,推动强村领跑。对后八、东付、孙厂等27个收入过百万的村,引导他们对标陕西袁家村、浙江鲁家村以及我省的竹泉村、代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高端服务等业态,加快做大做强,为其他村创造经验、作出示范。其中,城前镇孙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盘活土地、置换挂钩等措施筹措资金600万元,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集体资产发展到1500余万元。
另一方面分类指导,推动弱村转化。通过对去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275个村调查分析,我们总结了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的“白塔寺模式”、盘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民宿的“泉山沟模式”、村企联建壮大集体经济的“丁庄模式”等10种模式,推动集体经济薄弱村因地制宜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去年全市所有村集体收入都达到3万元以上,今年力争90%的村超过5万元,40%的村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