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奏院案是一桩发生在北宋,由官员们公款吃喝引发的大案,也可以称之为北宋的“饭局门”。
进奏院是宋代集中处理各州镇地方官员奏折的机构,上呈皇帝,下达地方,从事公文流通之类的工作。庆历四年(1044)秋,一年一度的赛神会如约而至。此时苏舜钦“监进奏院”,也就是担任进奏院的院长。
进奏院组织的赛神会饭局,参加者有太常博士周延隽、殿中丞江休复、集贤校理王益柔等十几位官员。有意思的是,“太子中舍李定愿预醵厕会,而舜钦不纳”,即太子的属官李定也想参加这个饭局,但苏舜钦不让他来。
李定感受到了羞辱,“遂腾谤于都下”。也就是说,他随即在京城对进奏院的饭局和参加饭局的人肆意诽谤,大加指责。
那么,苏舜钦为什么要拒绝李定参加这个饭局呢?
李定是晏殊老婆的隔房堂兄弟,苏舜钦则与欧阳修关系密切,志同道合。欧阳修写过一首长诗《晏太尉西园贺雪歌》,前半段说奸邪用事,瘟疫横行,最后一句则是“须怜铁甲冷彻骨,四十余万屯边兵”,讽刺、挖苦晏殊之意溢于言表。
而在范仲淹“庆历新政”变法时,晏殊是守旧派,欧阳修则是改革派。两人师生交恶,欧阳修甚至还说晏殊“文又次于诗,其为人又次于文也”。就是因为双方三观不同,苏舜钦才严词拒绝了晏殊的隔房小舅子李定参加饭局。
很快,守旧派的御史中丞王拱辰便知道了这件事。他了解到,集贤校理王益柔在饭局上作诗《傲歌》云:“醉卧北极遣帝扶,周公孔圣驱为奴。”于是上奏宋仁宗弹劾苏舜钦等人,其罪状主要有:抵完先圣,冒犯了先贤圣人;监主自盗,苏舜钦将进奏院中的废旧纸张卖掉换钱,并用这些钱组织了这场饭局;另外,还有召妓取乐等情形。
北宋时期,这些罪状每一条都是重罪。例如“监主自盗”,比一般的盗窃行为罪加二等;而“抵完先圣”更严重,王拱辰说:“益柔作《傲歌》,罪当诛。”事到如今,这件饭局案的背后已经有了明显的党争痕迹。
果不其然,改革派的枢密院副使韩琦站了出来。他对宋仁宗说:“益柔少年狂语,何足深治?……而攻一王益柔,此其意有所在,不特为《傲歌》可见也。”大意是说,王拱辰等人猛烈抨击王益柔是别有用心。
作为“庆历新政”最大的后台老板,宋仁宗也意识到,这已经不是请客吃饭的事了,而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于是,从轻发落涉案官员。作《傲歌》的王益柔,“监复州税,并落校理”,降为州的税务官;苏舜钦“除名勒停”,也就是开除公职……王拱辰则兴高采烈地到处炫耀说:“吾一举网尽之矣。”
进奏院案后,“庆历新政”的主力军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三四大臣继罢去,天下事卒不复施为”。也就是说,此案间接导致了范仲淹轰轰烈烈的改革草草收场。而苏舜钦则跑到了苏州,买地筑沧浪亭自居。此举被称为北宋文人的“诗与远方”,而欧阳修的两句千古绝唱“清风明月本无价,可惜只卖四万钱”,更使“沧浪亭”名声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