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书记 王宏伟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兖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依法治区的全面领导,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兖州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区委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委员会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协调推动相关法治措施制定和实施,确保有关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在本领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创建方案,由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牵头协调,区、镇街、部门一体创建,全力以赴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服务中心大局,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先后举办领导干部综合性法律讲座25期,组织普法宣讲团在各镇街、部门单位开展《宪法》《监察法》等专题法治教育活动400余场。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全面提高。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从源头上防止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严把备案审查关,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人大备案制度,做到每件必备,实现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三是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采取巡回宣讲、集中宣传、媒体解读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构建“互联网+”普法大格局。在济宁市率先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由综治网格员、警务助理和法律顾问为成员的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实现了镇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工程”,建成法治文化广场16个、专题法治文化基地37个,“法治文化一条街”114处,其中43个基地被省市级命名。
立足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兖州区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作为必经程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是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决策方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在作出决策前均进行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以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压减至230余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性审批。开展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推送至“信用济宁”网站。推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和“三级四同”的原则,将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统一规范为权责事项。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执法信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全面清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先培训、后发证”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下一步,兖州区将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立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增强政府法治思维,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用法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