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第03版:

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

梁山县政府县长 刘刚

一年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年来,我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县法治创建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了《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办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济宁市行政应诉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述法考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季度学法、考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有效推动各部门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牢法治理念。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自觉学法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79个单位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学法4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二是强化依法办事。建立党政机关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对凡涉及法律方面的工作,都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确保依法办事、按程序决策。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有1624名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培训方案》,确保把各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按时录入系统。二是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全年收到复议案件32件,审结复议案件26件,实现复议审理权利告知准确,复议全流程网上公开,同时全面展开适当性审查,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加强基层法治创建,落实社会综合治理责任制。一是创新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全县14个镇街、423个村(社区)“和为贵”调解室全覆盖,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15个警调、诉调、访调派驻的“和为贵”调解室。2021年,申请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683件,成功调解677件,成功率达99.1%。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县为民服务中心,全面建成14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组织开展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定期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人员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活动。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各部门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深入各中小学开展法治知识讲座。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我将继续加强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生的必修课,正视不足,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各项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增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检查任性、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让群众“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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