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强化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新区各项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努力开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在职在编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组织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灯塔——党建在线”网上专题培训班,全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学习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济宁太白湖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1年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八五”普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规划,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监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先后36次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项进行签批、督导,深入研究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53项,按时向区党工委、市政府、市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公开发布保留、取消两张清单,保留证明事项48项,取消证明事项38项。公开发布《区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告知承诺事项230项。公布施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涉及违法行为事项216项。2021年期间免罚案件达39件,免罚金额为28万元;轻罚案件2件,轻罚金额为3万元。2021年期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2014户,增长20.8%,新增注册资金122.4亿,增长14.8%。
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拓展合法性论证覆盖面,2021年期间研究重大事项29项,完成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109件、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375件、行政公文合法性审查39件、党政各类会议纪要合法性审查33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研究起草了《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新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不断拓展法律服务供应渠道。建立了新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由61名律师和法学专家组成的法律专家库,并择优选聘11名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为全区党政机关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聘请村(居)法律顾问33名,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结合新区机构设置实际,建立了“层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021年期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部门互评、集中评查各1次。行政处罚(强制)权力网上运行率达100%,积极推行移动执法APP运用。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先后就建设、卫健、教育等领域行政执法权限问题进行沟通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已基本建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审查制度,研究起草了《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制度约束。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建议1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太白湖“民意通”服务中心办理各渠道来单2.07万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7%以上。回复网上问政信息2032条,按时办结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坚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五年实现100%。信访总量连年下降,初信初访化解率达到93%以上,网上信访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下一步工作打算,太白湖新区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十四五”规划任务,始终沿着“依法治区”的轨道砥砺前行,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力度,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用法治的力量为新区建设保驾护航,为“依法治市”贡献新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