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持续坚持“预防为重、调解为主、裁决为本”的基本原则,紧盯结案率和调解率双重工作任务,深入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力争持续提升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水平。
强化政策宣传,增加群众法律意识。
仲裁院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处理劳动争议始终。依托“五讲六进”活动、“民意5来听”行动等平台进企业、进园区、进楼宇,针对企业在管理、生产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大力宣讲劳动法律法规、企业用工风险防控等相关知识,采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咨询等方式,提升企业和员工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并发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事流程、劳动法律知识问答等各类宣传资料200余册。
加强调解能力,构建多元调解格局。
目前,鱼台县已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182个,镇街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覆盖率达100%,并细化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工作制度、调解员行为规范、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推动了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其中,张黄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共成功调处劳动纠纷24起,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基层,同时为今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快仲裁效率,提高裁决结果满意度。
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进行受理,严格控制时效,实现了各类案件“零超期”;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详细告知,同时提供合理建议及救济路径;对法律政策不清晰的劳动者,从申请书的书写到庭审前对其进行程序性的指导;开展便民送达受理、开庭等告知性文书,着力减少当事人多跑、跑空现象的发生。
今年以来,仲裁院共受理案件61件。其中:仲裁裁决1件,调解60件,调解率达98.4%,劳动争议总涉案金额达75万余元,到期结案率为100%,接待群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1500余人次,极大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班培 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