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鱼台县税务局大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直达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一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抓细“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安排联络员专人、专责通过税务系统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信息公示栏等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对权责清单、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进行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上半年,共发布477条公示信息,其中,准予行政许可结果429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47条,终止委托代征信息1条。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方面完善硬件配置。目前已购置29台执法记录仪并配备给各执法部门,设置1处约谈室,确保一线执法人员能够依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规范记录。另一方面,坚持把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税务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作为培训重点,对业务股室、分局(所)分批次开展培训10余次,同时对三项制度联络员开展平台操作要点个性化培训,使其能够尽快熟悉使用音像记录管理平台。今年上半年,全局共上传执法活动记录音像资料57条,各执法单位均形成了定期汇总、定期上传资料的良好习惯。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了切实提高重大执法决定的审核质量,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县局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界定了本部门法制审核的范围,明确了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标准和程序。此外,该局不断充实法制审核专业人才,引入1名公职律师、1名税务师、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1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各项规定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有效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公平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