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四版)》(鲁指办发〔2021〕251号)关于封控区、管控区解除标准,经专家组研判,报请济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4月15日12时起,对我市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管控措施予以解除,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社区管控解除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从业人员、居民群众须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自外地返回人员要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的任务十分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松懈。人员密集度高、空间相对密闭的九小场所暂不开放,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调整情况,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恢复营业时间。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安全,请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接种新冠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验码(场所码、行程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适症状等情况,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筑防疫屏障,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守护平安曲阜。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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