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三下降”!2021年济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效显著
2022-03-29 16:07:16 来源:东方圣城网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张静涵)3月2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地方金融监管专场,介绍我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有关情况。

据了解,2021年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成员单位,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落地,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宣传教育、案件处置等各项工作。根据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反馈,2021年我市为全省实现非法集资立案数、涉及金额数、涉及人数“三下降”的五个地市之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积极推动处非条例落实落地

目前,市级和全市14个县(市、区)均已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全市109个重点街道(乡镇)也明确负责处非工作专门机构,共配置122名处非负责人员。强化处非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督促所有在岗工作人员考取执法资格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31名工作人员均已考取执法证。以《条例》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印制宣传手册,通过济宁地方金融监管、财金济宁等微信公众号推送处非条例发布实施信息和相关解读;2021年市县共组织《条例》普法宣传活动450余场次,组织工作培训38次、共培训1600人次。

持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研判风险形势,2021年我市共发布养老服务、文化旅游、虚拟货币、退保理财等领域风险提示40余次。部署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养老领域、第三方财富管理、虚拟货币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2021年全市共排查重点机构1060余家,处置涉嫌非法集资、涉嫌违规宣传、涉嫌诈骗、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未开展经营业务、失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各类问题,暂未发现重大风险问题线索。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活动,2021年全市广告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819人次,检查市场主体4194户,行政约谈指导企业157次,整治工作宣传381次;监测属地广告6.7万余条、149.7万余条次,排查清理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55条。进一步推动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落实,我市2021年共受理9件举报奖励线索,奖励4人次,发放实物奖励等折合3000余元,根据举报,成功处置7起风险。2022年3月17日印发《济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优化举报奖励政策,发动群众力量,强化社会监督。

深入推进案件处置化解

依法妥善处置跨区域案件,就宁鑫科技、博通新能源案等跨区域重大案件提请省处非办向涉及省份发函,协助做好案件侦办、信访维稳及追赃挽损等工作。市法院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建立非法集资案件“黑名单”共享信息库,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曝光等措施,加强对非法集资执行主体(包括法人、实际控制人、代理人、中间人等)的信息管理工作,逐步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形成威慑“老赖”合力;召开专题研讨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会议,明确审理此类案件的流程和把握重点。截至目前,我市审理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未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闹访事件。

创新开展防非宣传教育

2021年定期开展防非专题宣传活动,5月走进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6月举办宣传月系列活动、7月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8月开展社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讲座、9月做客济宁交通文艺广播《财金济宁》节目、10月组织农商行普惠金融服务站防非知识专项培训、11月上线广播电视台“我执法、我普法”非法集资专题节目、12月参加“12.4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升防非宣传的传播力、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共组织“七进”等宣传活动370余场次,参与群众人数10.7万人次;组建宣传志愿团队19个、686人次,成功阻止参与非法集资14起,建立宣传站点134个,开通新媒体账号8个,浏览量达到26344次。发动各金融机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标识;持续通过广播电视台、城际公交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下一步,将会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成员单位继续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健全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涉非广告信息和风险排查整治,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者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风险警示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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