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7连增
2021-12-31 08:23:54 来源:掌上济宁客户端

掌上济宁讯 在今年我市公布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中,提到了提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任务目标。其内容涵盖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标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准备工作等事项。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今年,我市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坚决贯彻国家、省各项政策规定,连续多年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2020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整体评价中,我市荣获综合评价二等奖,扩面征缴单项评价第七名,受到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通报表彰。按时上解各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共济能力。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向省上解归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00.42亿元。

今年,我市稳步提高各项待遇标准,保发放、惠民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7连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6年同步增长。同时,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每人每月提高到150元。失业保险金连续15年提高,惠及我市8600余名失业人员,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直、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经开区为1710元/月,人均月提高153元;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为1530元/月,人均月提高135元。连续17年提高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标准,全市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503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623名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和2487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全部按规定给予增加调整并补发。各项待遇都做到了按照政策规定调整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落实减费降负举措,自2018年起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满一年后,再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2021年1至11月份,分别减轻企业失业、工伤两项保险缴费负担2.5亿元、2.4亿元,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发展的信心。(记者 万德龙 通讯员 衣媛)

责任编辑: 作者: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济宁日报、济宁晚报"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 济宁日报社和东方圣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 东方圣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济宁日报、济宁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东方圣城网联系。

投稿请至邮箱:jnrbs@163.com

※ 联系电话:(0537)234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