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济宁讯(记者 万德龙)6月8日上午,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公布了济宁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38项重点任务,并介绍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记者了解到,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各环节。同时,我市立足政法职能,研究确定了全市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38项重点任务,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优化营商环境排民忧12件实事
1.建立市、县政法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制度。
2.提高诉讼网上立案效率。将平均审核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诉前调解超过30天调解不成功的,强制转出、当即立案。
3.大力推进网上庭审。发挥互联网法庭和远程调解平台作用,让当事人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便利。
4.胜诉当事人诉讼费及时退付专项行动。保障好诉讼费退费资金,按照便民原则,规范诉讼费退费流程,同时简化退费手续,及时退付,确保诉讼费“胜诉先退”。
5.开展两项涉房地产专项清理。开展涉房地产过户问题专项清理,努力解决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开展司法拍卖房屋腾退专项清理,对受让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不动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时组织腾退。
6.推进12368热线服务一号通办。及时回应群众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需求,做到“一号通办”。
7.优化诉讼服务措施。市法院所有诉讼服务场所建设无障碍通道,为老年人预留便捷、安全的通道;对现场办理立案的当事人,由诉讼服务人员帮助进行网上立案。
8.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全覆盖,建立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
9.实行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办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中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中的身份证明等9项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升出入境业务服务水平。提供登门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对接省公安厅12367服务平台,为申请人提供7×24小时出入境证件办理咨询投诉服务。
11.建设“一站式”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2.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在全市每个村培育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
二、维护社会稳定保民安13件实事
13.推动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
14.完善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实现市、县、乡、村、网格五级贯通,对基层社会治理事项实行“一网统筹”。
15.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追逃犯、反诈骗、打盗抢、防极端”行动、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动等专项行动,形成强有力的打击震慑。
16.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实行案件化办理,常态化落实对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17.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普法活动,持续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等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8.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推进“断卡”行动。
19.开展“团圆”行动。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
20.开展“服务乡村振兴,维护食药安全”专项活动。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监督。
21.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围绕当前群众高度关注的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2.开展“扫毒害、创平安”活动。加强农村毒品问题治理,开展“禁毒宣传进农村”主题活动。
23.组织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发布经济犯罪典型案例、预警提示,提升人民群众发现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24.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济宁中心城区年度新增智能化前端设备不少于5000路,实现视频监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全市年度新增智能化前端设备不少于10000路,实现各县市城区重点公共区域全面覆盖。
25.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南,充实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队伍,基层法院全部配备驻院调解员。
三、严格执法司法解民难13件实事
26.开展重点案件评查。6月中旬前,采取“市级统筹、异地互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坚持条块结合、一案双查、多层把关。
27.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清查。围绕“控增量、减存量”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整治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28.集中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办理的所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违规违法突出问题。
29.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止政法机关、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插手过问、干预案件,定期通报违纪违法情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30.开展三项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专项清理,确保能够实际执结的终本案件予以恢复执行并实际结案。开展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对超过18个月的未结案件逐案排查、限期结案。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对已经到账并符合发放条件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依法发放完毕。
31.创新破解执行难工作模式。强化执行财产网络查控,健全车辆、不动产、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等网络查控系统,进一步解决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难找问题。
32.方便人民群众就近诉讼。统筹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坚持实地调查、巡回审判、就地审理等方式,落实人民法庭的立案、诉讼费缴纳、退费等功能。
33.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建立上下级法院、检察院联动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34.严格规范交通违法处罚工作。持续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加强“包容”执法,实行轻微违法警告教育,即时提醒高频违法,督促及时自行纠正,并规范设置监控设备。
35.拓展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为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通过证据公开,促进事故公平公正处理。
36.推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覆盖面,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创品牌、争先进”活动,擦亮“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建立“一站式”调解中心。
37.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拓展申请渠道,降低受理门槛,坚持“存疑受理”,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
38.推动律师工作规范发展。实施“六化”战略,年内全市20人以上规模所达到20个,引进国内知名大所至少2个,提升律师业务能力和人才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