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5”来听行动是市委、市政府打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格局的重要内容,是服务群众的一个闪亮品牌。近日,针对市区某社区部分电梯频繁出现运行故障,民情书记积极联系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及电梯维保公司,对故障电梯进行了检查维修,同时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社区全部电梯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健康体检”,并向群众宣讲了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了居民乘坐电梯出行的安全感。
电梯运行安全责任重大,而电梯运行安全不仅与电梯生产质量息息相关,更与安装后的维护保养密不可分。此次,对社区全部电梯拉网式“健康体检”,无疑给“电梯安全”上了一道“保险”。同时,这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群众再小的事也是民情书记最大的事,给电梯“健康体检”值得点赞,值得期待。
近年来,各地“电梯惊魂”事件屡屡发生,有的因此致伤、致残,有的甚至命丧于电梯之中。每一起“电梯惊魂”事件的发生都会引发公众的“疾呼”:确保电梯安全刻不容缓。电梯安全主要问题在于一些电梯已经进入老化阶段,并且频出故障,不是动辄“罢工”将乘梯人困在电梯里,就是电梯胡乱“咬人”“坑人”,甚至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要消弭“电梯安全”除了“立法”保护之外,还需“多方合力”,共同答好这道“安全考题”。首先,监管要到位。监管部门应对小区住宅楼电梯质量、维护、保养等进行常态化的检查和监管,一旦发现电梯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就应第一时间促使物管部门及时整改、维修,切忌不闻不问,任凭“问题电梯”继续运行。其次,物业要负责。物业部门作为小区业主的服务和管理部门,应积极树立起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承担起包括电梯在内的安全责任,对业主合理的“安全诉求”应给予及时的回应,把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而不应以各种理由予以回绝、推诿,甚至不予理睬。其三,业主要学会维权。对电梯存有安全问题,业主不能“失语”,或当“哑巴”,而应据理力争,不妨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促使物业部门积极主动做好电梯的维修养护工作。
众所周知,电梯属于一种特种设备,其安全、质量等要求均高。为了加强电梯运行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使用环节的责任主体曾作出明确要求:在电梯的维护保养上,要求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切实担负起维护保养职责;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可见,对如何加强电梯维修养护,是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规定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加之维修、养护成本较高,资金来源难落实等多方面因素,电梯维修养护成了一道“难解之题”。不少电梯管理方都不太愿意主动给高龄电梯体检,能凑合就凑合、能开动就开动,实在不行了、出故障开不动了,才去给电梯治病。众多电梯进入老龄化还不退休,还在硬挺着坚守岗位,是一种极大的安全隐患。
不让小区电梯“带病工作”是民生大事,电梯安全是“大民生”。答好“电梯安全”这道“民生考题”,只要立法跟进,多方出动,形成合力,就一定能消弭“电梯安全”事件的再次重演,就一定能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重重的尴尬,给小区居民一个安全、放心的电梯乘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