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慈善条例》推进济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据悉,2020年济宁市累计募集慈善款物5亿元,其中募集慈善抗疫款物1.88亿元。
“人之初,性本善”,慈善作为人的一种道德品格,从人类走出丛林世界以后就逐渐形成。扶贫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践行公益、传递爱心也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我市慈善事业蓬勃发展,以慈善组织为代表的各类慈善力量迅速发展壮大,社会慈善意识明显增强,日益成为政府力量的重要补充,成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条例》突出改革导向,推动慈善领域“放管服”。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对慈善组织参与应急募捐救助进行规范。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公募资格退出机制,规范个人求助行为。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慈善组织普遍反映的开具捐赠票据难点问题。强调慈善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以充分保护慈善财产,并对遗产捐赠作出规定。充分发挥了慈善事业的作用,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有利于把社会安全生活网织得更密、编得更宽、筑得更牢。
也要看到,在慈善事业蓬勃兴起、快速生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程序的合法、规范和正义,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许多慈善腐败和犯罪事件,都是由看似不起眼的不合法、不规范操作引起的。慈善事业是不计回报的崇高事业,容不得半点儿私心杂念的玷污,必须执行最严格的程序,确保善心善款能够如愿以偿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透明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等,把慈善事业做成人人信任的“透明口袋”。
慈善事业被经济学家誉为“社会的第三次分配”,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是补上社会建设“短板”、弘扬社会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当前,我们要贯彻落实好《条例》,扩大慈善冠名基金、项目定捐、结对认捐规模,拓展网络募捐、公益创投等募捐渠道,优化完善慈善救助项目。创新推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完善慈善监管体系。以慈善组织为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善、依法行善。构建慈善社工发展体系,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优化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提供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推动慈善社工事业融合发展的“济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