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文明养犬 共创文明城市
2020-06-10 来源:掌上济宁 作者:编辑:李立
掌上济宁讯(通讯员 师先洲 宋敏)为进一步加大养犬管理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文明养犬,济宁市公安局组织城区分局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并对市民违规溜犬不拴绳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行政处罚6人,达到了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近日,家住任城区枣店阁小区的杨某某在任城区西大寺街溜犬时没有拴绳,被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越河派出所民警查获,并被给予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市中分局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养犬行为,推进创城工作顺利推进。市中分局治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到广场、绿地持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并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持续加大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印制并发放《养犬行为规范》、《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养犬登记流程》、《养犬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在济宁市全民健身广场开展“依法养犬从我做起,携手创建文明城市” 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文明养犬。
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区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民警通过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向辖区群众宣传养犬注意事项、解答群众问题等方式,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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