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于2021年4月印发《济宁市签约制文学艺术家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签约范围、保障机制、评聘程序、签约待遇、考核机制等方面详尽规定了签约制文学艺术家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广泛发动,严格审核。领导小组根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于6月11日印发《关于首批济宁市签约制文学艺术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文联创联部,负责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市文联及各县市区文联和市直属文艺家协会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申报工作火热开展。
截止到7月31日,共收到来自11个县市区、4个功能区155名作者的申报材料,经过资格审查,共有74人符合申报条件。
严守程序,客观初评。9月下旬,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管理办法》,在我市相关艺术家协会中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于9月27日、28日、29日三天分7个场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7个门类74人进行初评,最后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29人,其中文学类6人、书法类5人、美术类5人、摄影类3人、音乐类5人、曲艺类4人、舞蹈类1人。
聚焦标准,科学终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终评工作,邀请了熟悉文艺类奖项设置、评审工作的省文联和兄弟市文联负责人共5人担任评委,在监审委员全程监督下,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签约制文学艺术家人选16人,其中文学类4人、书法类3人、美术类3人、摄影类2人、音乐类2人、曲艺类1人、舞蹈类1人。
政治审查,考察公示。领导小组最后审议确定13名候选人(其中,文学类是柏祥伟、魏留勤、范金泉、杨义堂4人;书法类是石云之、郑和春、杜庆龙3人;美术类是冯培利、杨冬梅2人;音乐类是李志国、王贵龙2人;曲艺类是刘士福1人;舞蹈类是李争艳1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1日至28日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实地考察、入选公示等工作,公示期间未发现不符合签约的情况。
据介绍,首批签约的13位文学艺术家,是在各县市区、各协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后确定的,是全市中青年文艺家的优秀代表,都具有很强的创作实力,同时,我市也为首批文学艺术家和领导小组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繁荣文艺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市委、市政府对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做出了全面部署,确立了“建设全国一流文化名市”的奋斗目标,对加强文化“两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签约制文学艺术家要充分认识文艺事业在文化强市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进一步树立打造文艺精品、擦亮济宁文艺品牌的信心,以奋发有为的姿态和优异的创作成绩,为全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创作水平,努力做到德艺双馨。人品重于文品,立德先于立言。签约文艺家要切实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艺术观,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加强人格修养,秉持高尚的文艺理想,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理论素养。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虚心向文艺界的老前辈、老艺术家学习,要加强对文艺创作的研究,克服浮躁趋利的心态,把全部智慧和精力投入到文艺创作中去,努力提高创作能力和水平,成为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家。
三是加强沟通,不断优化创作环境。签约期间,签约制文学艺术家要与领导小组保持密切的联系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的各项业务活动,及时提交作品和总结,认真参加年中创作调度、年度创作总结会,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在创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积极创新和加强服务管理,积极探索签约制文学艺术家服务新模式,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作条件和创作环境,解决好签约制文学艺术家创作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圆满完成签约期间的创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