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济宁讯(记者 张静涵)近年来,任城区立足实际,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情况的发生,把实施“田长制”作为重要抓手,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区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持续稳定,牢牢守住耕地红线。2月28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出台的《济宁市任城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方案》的主要内容
《济宁市任城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设定了总体目标。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现每块耕地有田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二)明确了基本原则。坚持严保严管、权责一致、协同联动、奖惩并举的基本原则。
(三)明确了组织体系。确定全面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田长制体系,区长担任一级田长,分管区长担任一级副田长,镇长(主任)担任二级田长,分管副镇长(主任)担任二级副田长,村(社区)主任担任三级田长,分管副主任担任三级副田长,可视实际情况分片区设置网格员,协助三级田长工作。
建立“田长制”办公室,确定“田长制”办公室职责和办公室成员单位。确定了各级田长职责,包括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工作措施,促进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开展等职责。
(四)明确了工作安排。分为宣传动员、推进实施、总结验收、长效机制建立四个阶段开展“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
(五)明确了保障措施。 各镇(街道)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同时明确经费保障,强调综合评价,严格奖惩。
下步保障措施
目前,《方案》已正式印发,下步重点是进一步建立相关机制,在耕地保护相关工作中,指导基层田长落实工作职责,完善“田长制”工作支撑体系。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话、电视、网络、公众号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增强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二)强化部门协作
加强“田长制”工作开展的部门协调,优化部门协作,完善“田长制”工作计划,确保“田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定期调度所辖区域内“田长制”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三)注重奖惩评价
严格按照《济宁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道)进行通报表扬,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将“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激发基层“田长”保护耕地、履行职责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