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造谣要负法律责任!
2022-02-09 来源: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作者:编辑:张正婕
新媒体平台的出现
给人们沟通交流搭起了桥梁
然而
有些人却因为与他人的恩怨纠纷
就利用新媒体平台
发布不实消息
近日
我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子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案情介绍
自诉人李某B的哥哥李某A与杨某某曾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二人通过诉讼的方式为这段婚姻关系划上了句号。但在二人离婚后,由于各种原因,被告人杨某某以自诉人李某B的家庭为原型通过快手平台多次发布捏造的段子,给李某B的家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自诉人李某B于2021年5月26日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诽谤罪,向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分别于2021年6月28日、2021年12月9日,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决定对被告人杨某某进行逮捕。
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李某B从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向本院申请撤诉,并表示撤诉后不再为此发生任何新的矛盾。本院认为,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促进公民之间的团结,自诉人李某B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故依法准许自诉人的撤诉申请。被告人杨某某作为长期从事网络直播的人员,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杨某某对此次错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开向自诉人李某B进行了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网络是个虚拟空间,但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可以在网络上张扬个性、宣泄情绪、表达意见。但是,享受自由言论的同时,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特此提醒广大网民要引以为戒,在网络上谨言慎行,切勿触碰法律红线,积极宣扬正能量,抵制宣传低俗、违法犯罪内容,创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共建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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