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 济宁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成立。负责掌管原济宁专员公署管理的经济工作,设有指挥部办公室和农业、计划、内务、工交、财贸6个办公室。4月11日,增设生产救灾、文教卫生办公室。
1969年 地革委召开万人大会,声讨苏联军队入侵中国珍宝岛地区。
1983年 地委、行署印发《关于认真搞好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调整改革的意见》,指出集体工业企业改革的重点是:以承包为核心,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相结合的,职工工资、福利与劳动成果相联系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打破“大锅饭”“铁饭碗”,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恢复城镇集体工业的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促进集体工业有一个大的发展。改革的内容是:实行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调整企业规模和核算单位;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随企业经营成果浮动工资制度;实行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集资、入股和股金、劳动分红。《意见》还对经营计划和销售,隶属关系,贷款、税收、利润留成,扩大劳动就业渠道及改革的领导等有关问题提出要求。
1993年 市委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第三期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指出,这期农村社教以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大精神、建立以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心,重点实施“三三三一”工程,即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三项教育,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乡镇企业、庭院经济三个发展,抓好村级组织、民主法制、精神文明三项建设,使下派干部在基层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此后,市县两级共抽调机关干部2356名,派驻749个村庄和部分乡镇企业,采取市县抓点、乡镇抓面、点面结合的方法在全市开展了深化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促进了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乡镇企业、庭院经济的发展,也使广大机关干部得到了培养和锻炼。
2008年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加大循环经济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组织协调,健全节能减排保障机制。
2009年 市委举行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一主题,以打造群众满意工程为目标,在深入上下功夫、在实效上求突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济宁市学习实践活动共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底基本结束,共有市、县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高校128个部门单位、2301个领导班子、20多万名党员参加。第二批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底基本结束,共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8693个基层领导班子、1.08万个基层党组织、24万多名党员参加。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类指导、全面推进,顺利完成两个批次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经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总体满意率分别为99.95%、99.94%。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推进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基层基础更加牢固,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丰硕成果。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和林木进行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明晰产权、勘界发证、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落实合同责任;主要措施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林业投融资机制、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改革,到2013年,逐步形成“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权责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林木资源总量有效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生态明显改善、林区和谐安全的目标。
2013年 全市深化大规模驻村入户活动暨2013年“第一书记”下派动员大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