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 中国人民银行在境内开始推行支票、保付支票、汇兑、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信用证、计划、特种帐户8种结算方式。
1983年 地委、地区行署印发《关于国营工业企业有关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以解决“统得过死”“吃大锅饭”为改革的原则,就改革的形式、企业内部承包形式、工资和奖励、干部选举任免、企业生产计划和经营管理的权限、技术进步政策等作出具体规定。
1993年 市政府印发《关于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引导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快速发展,鼓励个体、私营经济重点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定凡国家、省没有明令禁止个体商户、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项目、商品,均允许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
1995年 济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等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对以上报告的决议。大会还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大会补选周庆孚为济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王好平、孔维民、张爱华(女)、焦承信为济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2年 全市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贾万志在讲话中强调,大搞招商引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必须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必须突出扶优扶强、扩大开放、园区建设,必须坚持多扶持、多服务、多保护,营造创业干事的大环境。会上表彰了9个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县(市、区)、36个经济强乡镇、20个民营经济工作先进乡镇、7个特殊贡献企业、45个明星民营企业、41个先进民营企业、36个民营经济明星村居。
2011年 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具体措施。
2015年 市政府印发《关于鼓励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分设立投资基金、强化金融支持、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人才投入、促进信息消费、鼓励争先创优等六个方面,主要包括设立2亿元市级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济宁高新区、任城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每年评比传统制造业“两化融合”、信息技术制造业、电子商务企业“十强”企业并给予1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