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主持会议,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同志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张国清书记在省党代会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孙琳作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畅谈了参加党代会的感受体会和学习党代会精神的感悟收获。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今年经济工作,科学研判当前形势,深刻总结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精辟阐释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面部署明年经济工作,明确提出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领导的重要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描绘了全省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全面动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学习。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只有紧紧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定位,才能结合沈阳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做到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检察履职,落实会议精神。要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会议精神落细落地落实。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以最高标准、最大力度做好“头雁”,担负起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要进一步对标全国先进,体现沈阳水平、制定沈阳标准、突出沈阳特点,以创新精神、开拓精神和唯实惟先精神,实现司法质效大幅提升。要抓紧抓好当前检察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科学谋划明年工作,抢机遇、抓开局,促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机关管理有长足进步,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供稿:戴敏佳 沈悦
图片:程百强
编辑:周长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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