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落实全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金融政策,发挥好金融机构“三农事业部”考核、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双百双千”工程。截至7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035.54亿元,较年初增加471.6亿元,增长18.39%,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5.78个百分点。
突出重点领域,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金融服务。加强与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认真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发挥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对涉农领域的精准滴灌作用,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信贷审批、考核激励、尽职免责等制度,加大对粮食安全、城乡融合发展、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优化各类农业经济功能区金融资源配置。制定《济宁市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支持力度,带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
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精准有力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联合农业农村局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白名单”,组织金融机构全面对接、应贷尽贷。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提升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整合共享,搭建政银企精准对接平台,创新适应其生产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
创新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模式,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优惠资金支持。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创新“美德信用贷”等金融产品,将金融支持与地方美德评价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乡村治理机制有机结合,创新“美德积分+”特色信贷产品组合体系,形成善治化金、金融提效的良性循环。积极拓宽农业农村领域融资渠道,增强农业特色产权融资功能,创新大蒜贷等“一县一品”系列特色产业贷款,推动乡村振兴票据发行提质增效,探索形成更多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模式。
注重激励约束,形成政策合力。深入推进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持续推广创新“再贷款+担保”融资模式,建立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推动农业担保增量扩面。深入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