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陈曦)为进一步抓实抓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舒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近日,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监管力度,为群众舌尖安全保驾护航。
记者了解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了四项行动,即上市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具体包括以食品上市合格率100%为目标,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安全承诺、进货查验、原料公示,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实施“外卖封签”,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药处、各市场监管所要列出完成时限、措施、责任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重要任务;联合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配合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推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食品安全责任险,加强安全专项检查,坚持不懈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四查”制度,持续保持季度检查全覆盖,确保2021年底学校食堂纳入“一校一码”智慧监管全覆盖。此外,全面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推进小餐饮综合治理,监管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帮助规范1户小餐饮。加强小餐饮登记管理,小餐饮登记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落实正面与负面清单,推进小餐饮规范提升,鼓励小餐饮提档升级。
为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一方面加强培训考核,根据省、市局建立的“两库一平台”(即针对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一套题库、一套学习课程或资料库、一个培训考核系统或平台)实施分类培训考核,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另一方面,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重点督促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向区局报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争取开展信息化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并配合落实好制止餐饮浪费有关要求,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践行“光盘”行动。此外,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继续推广“明厨亮灶”,鼓励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鼓励连锁餐饮、大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进行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原则上覆盖辖区内重点餐饮企业进行试点。
在落实监管责任上,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021年底前,完成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风险分级评定,并依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同时,规范监督检查,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日常检查行为,并加强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并努力实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
记者还了解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二期工程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将打造1个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环境卫生清洁、具有地域特色的美食街区或城市综合体。同时,规范连锁餐饮企业管理,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鼓励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对各门店原料采购配送、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此外,加强集中用餐单位监管,提升网络餐饮服务管理水平,促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标准化。
另外,区市场监管局还加强风险防控,推动社会共治。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开展风险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防控措施,及时发布餐饮安全警示信息。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监管。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督促落实报告等制度。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继续深化“红黑榜”等公示形式,拓展公示对象、载体,在既有公示阵地基础上,不断向网络订餐平台、城市广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