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薛坤)近日,为做好2020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字〔2014〕9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6〕4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管委会同意正式下发。
方案规定,小学阶段入学年龄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户籍所在地在街道、社区且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在街道办事处辖区服务区学校就近入学。不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现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积分入学办法。具体办法见《济宁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济高新管办发〔2020〕5号),可以通过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关注。2020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无自有房产证明开具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8月11日。
初中阶段招生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的办法,实行对口直升、统筹调配的免试招生办法。济宁高新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的户籍、自有房产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学区范围内的,由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配。非济宁高新区小学的五年级毕业生,则根据学生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具体招生办法可登录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