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陈曦)近日,济宁市印发了《济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将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收运方式、处理工艺、运行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进行试点,引导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其中,高新区将于明年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镇区全覆盖,2022 年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全覆盖。对试点地区农村居民,将实行农村生活垃圾“两日常、一鼓励、一严禁”,即:由农户对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日常分类,分别投入相应的垃圾桶;鼓励农户对可回收物进行集中回收;严禁将有毒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据相关负责人称,垃圾如何处理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关键。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既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经之路,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与广大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向往高度契合。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村庄环境整治及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维护整治成果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