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1日
第06版:

我市保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权益

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权益的关键。市人社局靠前谋划、主动作为,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部门建立三项机制,进一步捋顺工作程序,缩短资金分配周期,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建立市、县联席会议机制。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三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组成两级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建立“两方案”同步制定机制。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同步制定,两方案需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前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建立资金管理和退回机制。对土地未被批准征收或批准征收面积小于申报面积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批复文件以及未批复的相关材料共同核定应退回资金金额,财政部门按程序予以收回。

三项机制中,“两方案同步制定机制”为核心,联席会议、社保资金管理退回两项机制为保障,三者相辅相成、互相支撑,推动“先保后征”原则落实。2022年以来,全市980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到个人账户,惠及被征地农民5万余名。(张磊 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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