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已于2021年12月30日经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1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