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第07版: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已于2021年12月30日经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1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2022-01-27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91807.html 1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