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第06版:

泗水县法院

判后答疑解难题 服判息诉效果好

“谢谢你,王法官!听了你的解答,我算是明白了,这个案子我不上诉了,不花冤枉钱了,也不用再浪费时间了。”

原告刘某为王某承揽的工程提供了挖掘机劳务,在完工之后,经刘某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未支付劳务款。刘某一怒之下将王某及其妻子何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劳务款。承办法官审查后,发现何某不应当承担支付款项的义务,遂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驳回了刘某对何某的起诉,刘某认为王某和何某系夫妻关系,财产不分家,要求二人支付劳务款,符合法律规定,其在收到判决后,非常不理解,表示要上诉。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有针对性地将《民法典》一千零六十条关于家事代理权以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向其进行了解读,并将类似的案例进行了解说。刘某听完答疑后,当即服判息诉。

近日,泗水县法院积极开展判后答疑活动,有效解决当事人对判决的疑问,加深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服判息诉率,宣传了《民法典》,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讯员 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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