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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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

我市启动实施 三年青年见习计划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标志着我市三年青年见习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是指自2019年起,全市利用三年时间组织5500名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济宁生源高校毕业生、16至24周岁济宁户籍未就业或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增强就业竞争力,为促进青年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多渠道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见习信息,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提升见习匹配效率。要加强见习全程指导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材料,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要加大跟踪扶持,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未被留用的人员持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据悉,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将优先提供见习机会。孙祥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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