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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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

市行政执法监督局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国家和省级保留取消调整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以及公共服务事项严格依法提出审查意见;加强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执法人员名录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随机事项抽查清单的合法性审查。积极推动济宁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对《济宁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多次进行合法性审查,厘清行政审批权限,有效避免了行政越权,确保了“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各项举措设计的合法性。10月22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各级各部门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按照“谁实施,谁公布”的原则,组织各级各部门公布省地方性法规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7月至11月,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组成专项督查组赴14个县区和人社、交通、农业、水利、环保、国土、住建、工商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听汇报、看台账、开座谈会、随同执法、随机抽查案卷。10月份,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对部门报送的70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现场评查,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强力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工作,9月14日,组织召开了“济宁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业务培训活动。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积极办理群众投诉案件。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4月3日至23日,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对全市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需四年年审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参训人员1094名,培训合格率95%。完成四年年审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经过严格的考试程序,732人成绩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合格率77%;216人没有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均被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不予审核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济宁市政府法制网”,建立网上法制监督系统,设立网上行政执法投诉窗口、开通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建立起规范快捷的调查处理和反馈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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