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了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了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被列为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汶上县人社局不断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部署,大胆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了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目前,该县已有22人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报销费用8.8万余元。
加强机制建设,保障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高效实施
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确定为试点县后,该县人社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优化整合资源,加强工作力量配备。通过积极争取,设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科,专门负责长期护理保险日常工作。及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推动、高标准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组织人员对上级政策文件进行集中学习研究,把政策吃透、弄懂。积极学习外地经验做法,组织业务人员到青岛、日照进行学习。多次与财政、民政、卫计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广泛交流意见、征求建议,制定了《汶上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发挥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通过简报、微信交流群、座谈等方式,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建立协作咨询机制,工作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规范完善业务流程。主动与财政、民政、卫计等部门协调对接,切实做好资金调度,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及时足额到位。
科学制定政策,确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健康运行
着眼基金支撑能力,建立更稳定筹资模式。目前,该县参加医疗保险职工4.5万余人,医保基金累计结余8000余万元。按照每人100元标准,可筹集基金450万元。该县需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约100人,年需费用200余万元。通过资金测算分析,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使用原则,建立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组成的多渠道筹资模式。2018年确定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分别从以下渠道划拨筹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55元、个人缴费每人30元(参保职工从个人账户划拨)、财政补助每人5元、福彩公益金每人10元。
着眼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更合理保险待遇。考虑到享受护理保险待遇人员长期患病、年老体弱、家庭负担较重的实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不设起付线。医疗专护费在一、二级定点护理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机构医疗护理费支付比例为85%,居家医疗护理费支付比例为90%,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着眼保障服务能力,确定更科学结算办法。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实行床日包干结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根据医疗护理的形式、协议管理护理机构医疗资质与服务能力,确定包干结算定额,并与协议管理护理机构通过服务协议予以明确。在一、二级定点护理机构接受医疗专护的,每床日总费用限额(不含床位费)分别为120元、170元;在定点管理养老机构接受机构医疗护理、居家医疗护理的,每床日总费用限额分别为90元、40元。
注重服务管理,提高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保障能力
加强经办管理。针对护理对象分散居住的特点,合理确定护理机构数量和分布,全县共确定协议管理定点护理机构8家,其中医疗专护8家、机构护理1家、居家护理6家。成立职工长期护理失能评估专家小组,负责对失能、半失能参保职工进行评估。小组成员从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医保医师中严格筛选,目前共选拔医保医师12名。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该县从办公经费中列支一定费用支付评估人员报酬。加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探索与养老护理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行业领域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加强基金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参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基金单独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将长护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强对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举报投诉、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欺诈防范等风险管理制度,对于违反护理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护理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费、罚款和退出定点服务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
加强服务管理。建立护理服务综合评估机制,不断调整优化护理服务内容,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协议管理和监督稽核制度,明确了服务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技术管理规范。建立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制定了待遇申请和资格审定及变更等管理办法。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加强对护理服务行为和护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汶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