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5日
第03版:

困有所助 让民生关怀汇成涓涓暖流

■本报记者 王雁南

本报通讯员 刘雪华

兴隆镇李甲(化名)自女儿2017年不幸患上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他就常年奔波在医院里,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村“救急难”信息员的帮助下,通过申请,民政部门相继为他们一家办理了低保、临时救助和困境儿童待遇等救助政策,极大减轻了一家人的负担。如今,在金乡县越来越多像李甲这样的困难群众正在从不断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中获益,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重现幸福的笑容。

没有生活来源的特困老人,突遭变故的家庭,失去父母的孤儿……如何保障这些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所牵挂着的“心事”。近年来,为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为民之举、惠民之策送到千家万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掉队,金乡民政一直在温暖中前行,建立健全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N”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形成了一张精心编织的有温度的社会救助网,让“弱有所扶”“困有所助”“灾有所救”“老有所养”,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

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金乡县高度重视,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719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3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98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35元。

为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应保未保”等问题,金乡县于2016年成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坚持凡进必核、先核后保、在保全核、应核尽核,依托市核对平台实现了与11个部门、16项数据的联网共享,将核查对象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拓展到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实行“一人低保申请,全家信息核对”。并按季度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及其赡抚养义务人开展信息进行定期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长效助力精准救助工作。仅2020年共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59批次、28628人次,查出疑似信息2731条。同时,认真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和备案制度,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实行县、镇街、村(居)三级低保公示,对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

此外,金乡县探索建立的低保救助家庭困难指数评估救助机制,通过科学评估低保家庭困难程度,准确差额开展救助,进一步促进了救助工作的公平性、针对性和精准性,实现了低保救助实施效果的持续提升。这一做法得到民政部和专家的好评。

金乡县还全力保障着年迈的特困供养人员,大力推进敬老院提升工程,通过实施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按规定配备护理人员,全方位提升照料护理水平和救助供养标准。2020年,金乡县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为52%。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从2017年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二档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从2017年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三档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从2017年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2016年至2020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2亿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7598.9万元,发放免费电量款871.6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08.7万元。

为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金乡县还将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各镇街服务大厅,设立了统一的“一门受理”服务窗口,统一窗口标识、固定工作岗位,完善“首问责任”和“转办”机制,明确社会救助受理和转办流程,确保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畅通无阻、事项转办和承接流程规范有序,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并建立起县、镇街、村(居)三级主动发现机制,在全县每个村居均设立了“救急难”信息员,及时发现、掌握、报送急难信息,实现了“救急难”工作的全覆盖。健全“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机制,全面落实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3000元以下的小额救助,委托镇街直接审批。对于情况紧急的,开通“绿色通道”,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孤儿保障等一项项救助,一次次关爱,如阵阵清风,不断带给困境中的人希望和温暖前行的强大力量。走过极不平凡的“十三五”时期,岁月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金乡县将持续加大对困难群众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以真情和实际行动点燃更多困难群众对未来生活的希望,传递出更美丽、更动人的“温情”,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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