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保险客服人员接到报案,客户曾女士于8月16日被医院确诊为乳腺癌。
接到报案短信后,保单服务人员段某马上与曾女士取得联系,了解出险具体情况,得知客户在觉察有乳房包块后到医院检查,通过CT和左乳肿块穿刺术被确诊左乳浸润性癌。
经查询,客户曾女士在2010年1月时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吉星高照A款》+《附加08定期重疾》的保险产品组合,年缴保费2千余元,其中《附加08定期重疾》年缴2百余元,截至出险附加险共缴费近2千元。
保单服务人员段某随即协助客户准备理赔所需材料,资料齐备后于2018年9月17日将理赔材料提交到客服中心。该案于9月17日10点14分系统立案,经审核,客户附加险投保多年,无变更,本次因乳腺癌出险,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疾病大病保险金2万元。审核通过后,该案于9月17日12点27分结案,当天理赔款便转账到曾女士账户。记者 彭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