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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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扎实开展

组织召开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持续推动落实,初步见到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自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水利局党委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紧贴水利实际,提升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局党委先后召开4次会议(3次党委会议、1次专题党委会议),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集中学习有关文件指示,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研究通过《济宁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对全市水利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明确专人承担局扫黑办日常工作,从下属单位专门抽调1名同志到局扫黑办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系统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的开展。单独设立了市水利局扫黑除恶办公场所,公开了举报电话和邮箱,设立了举报信箱,制定印发了市水利局扫黑除恶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等。所属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市直各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能。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水利系统共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18个,直接负责扫黑除恶工作人员40余人。目前,全市水利系统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完备,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水利行业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各单位重点围绕重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河湖水事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等,通过制作宣传图板、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营造舆论氛围,广造宣传声势。同时,积极发动水利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进入9月份以来,局党委组织所属各党支部(总支),认真开展了“扫黑除恶,勇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共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党员承诺书》570余份。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结合水法治宣传,共出动各类宣传人员600多人次、宣传车辆100余台次,设立宣传站点80多个,制作宣传展板150余块,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万余份。

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梳理排查

按照《济宁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方案》的部署,重点围绕水利“两重”领域、河湖采砂问题、涉水违法建设等进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摸排。市、县各级水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实地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河湖采砂易发多发区域、群众信访问题集中的村庄,查问题、摸情况、找线索,不放过任何疑点。截止到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300多人次,车辆近1600余台次,巡查河湖堤防12000多公里,水域面积8800平方公里,督导整改涉河湖违法活动300余处,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6起。走访调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5个,梳理2018年以来水利信访件40件,摸排涉水问题线索21件,其中核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3件。

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按照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要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包保重点水利工程扫黑除恶工作责任的通知》和《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压实水利“两重”领域工程包保、督导检查、走访摸排等工作责任。局领导成员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带头深入到各包保县市区、市直单位、重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工作要求。市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领导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也深入到市管河道工程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和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同时,局扫黑办围绕水利“两重”领域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认真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实现了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覆盖。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所属单位(含在建工程项目)的督导检查达到20余个。

不断提升标准,规范资料台账

按照从严从细、全程留痕的工作要求,从部署安排、组织体系到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不断改进和完善扫黑除恶工作资料建设,力求全面、细致、规范。对2017年以来的水利行业监管工作方案、制度及执法检查情况等资料进行了汇总整理。对水利行业防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及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水利局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市水利局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台账》和《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台账》,并坚持扫黑除恶工作周报、月报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共汇集、整理各类资料20盒、近70份,形成了比较系统、全面的扫黑除恶工作资料。

搞好工作结合,构建长效机制

联系水利管理和执法工作实际,黑恶现象大多出现于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移民征迁、涉河湖建设等领域,对水利工程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危害。针对这一特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工作的有机结合,构建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与安全生产相结合,在各个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承包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二是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相结合,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河湖管理“警长制”,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保驾护航。三是与水利工程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水利警务室、治安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强化水利与公安的联合协作机制,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全市水利系统将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发动“济宁战役”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补齐问题短板,力求工作实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向深入,为平安济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通讯员 樊金华

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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