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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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服务 促进企业有序发展

本报微山讯(通讯员 柳宪军 马遵莉 严德鹏)为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强化环境监管,进一步配合各级督察检查工作,微山县环保局向辖区内企业下发了《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要求各企业负责人从自身做起,切实树立大局和环境保护意识,真正认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为建设大美微山、创造优美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信中指出,企业管理要透明化、公开化。为做好省环保督察工作,成立了以县为单位的环保督查小组,不定时对全县各企业进行临时检查,各级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企业需立即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拖延时间或迂回应付。同时安排熟悉环保业务的人员陪同、配合检查,不得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详细回答、记录,并及时与县环保局、乡镇环保办联系。如拒绝检查,将面临严厉处罚。企业要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县里定期组织各环保负责人带头学习新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同时引导企业增强学法、守法意识。针对企业自身生产和产污实际,充分了解相关法律依据和明确自身责任,提高各企业环境守法意识。

信中还指出,企业要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管理制度。对于有些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体系和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层层负责,明确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县里从维护企业长远利益角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企业要健全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环评、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和检查记录,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备案回执等材料要准备齐全,分类归档,至少安排2名熟悉档案内容的人员专门管理,检查需要时,第一时间提供并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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