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
第04版:

老战士节粮的流水账

张玉昆

1966年8月,我由士兵提升为干部后,管理员对我说,你不能在连队食堂吃饭了,他们的定量标准是58斤,你是37斤了,应到师机关干部食堂就餐。

实际上,国家给予部队机关干部的定量为每月38斤。沈阳军区决定,每人每月要节约1斤支援灾区。到1982年3月,我转业前一直这样执行。

国家困难,三年自然灾害更是雪上加霜,全国上下都在节约用粮,却保证了军人、军马的口粮和饲料供应。37斤,应该说是不少了,由于常年缺少“油水”,饭量比较大。连队干部、战士58斤口粮,吃一顿大米饭,每人平均要1斤2两米。所以,连队常把大米、高粱米混在一起吃,这种“二米饭”就节约多了。我当战士的时候,除非节假日,基本上吃不到大米饭。

军区下拨给每个战士的伙食标准,是每天4角2分5厘4钱,这是军需科副科长刘道珊告诉我的“权威”数字,多年未曾改变。这些钱除了购粮,所剩改善副食的空间就很有限了。改善伙食有句口头禅:“养猪,种菜,磨豆腐”,后勤称为“三大法宝”,巨幅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毛主席语录随处可见。

我在机关食堂用餐,早上是一两稀饭、二两馒头,中晚各四两,省下一两,积攒后寄家用给孩子添些细粮、饼干之类。

星期天食堂经常吃水饺,就餐干部人人都去包,吃饭时在窗口狠狠心也最多买18个。一两粮票3个水饺,一顿饭用掉6两,也算尽到最大努力了,粮票有限,不敢多吃。堂堂七尺大男兵,再来一份18个水饺也不费力,但只能就此为止。

我和师汽车修理所技师杨克云同志,都曾经当了两年的军宣队员,同时在两个小组工作。他每月领58斤粮票,我领37斤。在同一食堂就餐的,还有师政委李炜(后任辽宁省军区政委,少将)、副师长黄丑和(全国战斗英雄)、副政委苗清润等领导,都是37斤,而他们的通讯员却是58斤,因为他们是师警卫连战士。

在转业前,我担任了六七年的后勤部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时任副团职的支部书记籍炳君同志,给我的主要工作是抓好干部食堂的伙食。机关干部不出操,起床号过后,我常须催促单身宿舍的干部们下地干活。

办公室附近及小山坡上有几块传统的菜地,每年都种植土豆、白菜、萝卜、豆角、茄子等,供食堂自用,常有拔草、施肥、翻地等活计。有时每周六下午党员活动日,在会议室学一会儿文件,便去菜地干活。不在食堂就餐的部首长和团营职科长、副科长们,也加入到劳动的队伍中。

食堂在八一、十一、元旦、春节必须组织的会餐,菜品均为个位数,酒由我征求大家的意见后,在军人服务社购买,微醺光盘后即付粮票、菜票,然后离席回宿舍。食堂的菜价,明显低于师司令部和政治部所在的管理科食堂,他们常常夸赞后勤部的伙食好。

现在我常想,自己年近八十岁了,身体不错,也许是常年节约粮食带来的好处吧!节约是我军的光荣传统,种菜是节约粮食的手段。离开老营房快四十年了,我曾洒下汗水的机关干部那几块小菜地,常常走进我的梦乡……

2020-12-12 张玉昆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57651.html 1 老战士节粮的流水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