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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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其他登记

★变更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申请)(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单位)(查验原件,现场扫描);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

4、变更证明(原件1份):

5、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各2份);

6、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1份)。

★更正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单方申请)(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单位)(查验原件,现场扫描);

3、证实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原件1份);

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提供证实与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

5、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1份)。

★不动产权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单方申请)(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法人)(查验原件,现场扫描);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收回);

4、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1份);设定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原件1份);

6、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书(原件1份);

7、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消失的,提交法院或仲裁委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8、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1份)。

★补证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申请刊登遗失声明的材料(原件1份);

4、宗地图、房屋平面图(2份);

5、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1份)。

备注:1.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补发新证;2.原房地产有抵押未还清的,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证明或还清贷款再申请遗失补证。

★换证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法人)(查验原件,现场扫描);

3、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收回;

4、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各2份);

5、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1份)。

备注:原房地产证有抵押未还清的,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换证证明或还清贷款再申请换证。

2018-07-26 1 1 日报 content_570064.html 1 其他登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