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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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

中国人寿济宁分公司快速赔付 26.7万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李某,家住邹城市,1999年5月投保中国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98版利差返还型)》,基本保额20000元;2001年12月投保中国人寿《祥和定期保险》,基本保额200000元;2018年1月投保《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意外基本保额7000元。

2018年3月,被保险人进行水沟清理工作时,不慎被铲车挤伤,经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故。在接到理赔报案后,公司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在确认保险责任属实后,将26.7万元理赔金转入了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账户。

中国人寿始终坚守“诚实守信 客户至上”服务理念,开发推出了统一理赔处理平台、智能理赔引擎,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通赔通付和“一站式”即时结算,依托覆盖全国网点、信息系统,及时高效地开展理赔查勘和异地委托查勘,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保全和理赔服务。(吕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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