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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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

市城市管理局开展“两条例一办法” 普法宣传活动

《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一办法”)分别于2017年1月1日、2018年2月1日、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两条例一办法”的普法宣传,切实履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城镇容貌、规范绿化管理、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置的重要职责,从4月份起,全市城市管理系统“两条例一办法”集中宣传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两条例一办法”均是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一部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两条例一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群众市容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绿化建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以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推进城市绿化建设,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为宣传主线,开辟新闻媒体专版,设置网站、微信平台专栏,利用移动手机短信平台推送信息等多种渠道,不断推送“两条例一办法”的出台背景、条文解释,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进行解读,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开展“社区文明共建”以及“两条例一办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等“十进活动”,重点强化对各管理者、经营者、参与者的具体权责;属地管理责任及责任区制度;管理事项及具体的处罚幅度、标准以及违反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宣传,树立处处是窗口、时时有服务、人人是形象的理念,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城市管理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市民群众对“两条例一办法”的知晓率,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和自觉维护城市环境主人意识,全面提高宣传成效。宣传活动将贯穿全年,主要活动集中在4至10月进行,并将6月定为集中宣传月。

王常磊 胡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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