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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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

如何处理某家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

问:某区有一块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规划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拟建污水处理厂。某家企业未经批准在该地块上种植了香樟等苗木。当地国土资源局是否能认定其行为是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呢?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还是第七十八条处罚?收回土地后地上苗木应该如何处理?

答:如企业种植苗木在依法转用和征收之前,应定性为违法占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退还土地,可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苗木属某家企业所有,应要求该企业限期处置。

仓储用地能否擅自改为工业用地

问:工矿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为同一类用地,如果根据规划用途将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是否属于改变土地用途?

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同为二级地类,属于不同用途,因此,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关于非法挖土平整土地如何处置

问:我是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想咨询一下关于非法挖土平整土地有何法规处置?

答:《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违法上述规定,可按《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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