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山进 通讯员 吕新辉)近日,市卫计委对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市传染病医院作为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以及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中毒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进行了考核评估验收。经考核,这些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顺利过关。
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是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的支柱力量,直接体现卫生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是卫生计生部门履行救死扶伤职责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不断增加的突发事件危险因素和频发的突发事件,使紧急医学救援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
2015年底,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纳入济宁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落实工作线项目,同时成功申请列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2016年初,市卫生计生委通过组织专家考核评估,明确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为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市传染病医院为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中毒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相关要求和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以及《2017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各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单位进行了评估验收。在承建基地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卫生计生委组成考核评估小组,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和日常工作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对考核单位各项创建完成情况进行了细致打分。经过现场评估,各基地建设单位评估得分均在110分以上,达到《济宁市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考核评估标准》。结合全市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规划布局,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市级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市传染病医院为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中毒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下一步,对已确定为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实行年度考核评估管理,评估得分在11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并再行考核评估。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取消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资格。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同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完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和集中收治等紧急救援功能,确保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对有力、处置得当、及时有效,为全市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