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李某,家住嘉祥县。2016年,单位为其投保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一年期意外险,人均意外身故保险金150000元。
2017年7月,被保险人在单位工作时不慎触电,经抢救无效不慎身故。 在接到被保险人家属提交了理赔申请后,公司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在确认保险责任属实后,第一时间将15万元理赔款转入被保险人受益人账户。
中国人寿始终坚守“诚实守信 客户至上”服务理念,开发推出了统一理赔处理平台、智能理赔引擎,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通赔通付和“一站式”即时结算,依托覆盖全国网点、信息系统,及时高效地开展理赔查勘和异地委托查勘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保全和理赔服务。(吕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