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171118-6号关于“鱼台县古亭路路东,济宁惠宜佳木业有限公司,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的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济宁惠宜佳木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占地面积110亩,为民营独资企业。该企业位于鱼台县开发区东环路西、建设路南,主要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年生产能力10万立方米。2014年3月,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鱼环审〔2014〕19A);2014年4月1日,该项目通过鱼台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鱼环验〔2014〕2号)。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11月20日,鱼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济宁惠宜佳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以枝桠材(杨木枝条)为主要原材料,客户出售的原材料中夹杂少量的果木及其它木材,生产过程中由于木材经切片蒸煮后会产生一些木材味,公司已于2017年采取多次技改和治理措施,以减轻木材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转,院内有微弱木材异味。
2017年8月14日,济宁惠宜佳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外排颗粒物、甲醛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该公司为进一步深度治理木材异味,已与济宁市益林德驰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投资450万元集中收集生产车间内的木材异味,收集的气体经管道进入新上的一台分离器中,分离后的气体先集中进行微波和除雾器处理,然后再经两道喷淋降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目前施工方已在公司内焊接管道和分离器。该公司将严把原料收购关,不再收购果木及其它杂木,从源头上减少木材异味的产生。
鱼台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频次,严查企业违法行为。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