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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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微山廉情预警机制为党员干部亮“警灯”

本报微山讯(通讯员 陈雷 李立 来金路)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近期,微山县纪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廉情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实行落实“两个责任”廉情预警机制,通过廉情预警及时为党员干部点亮了“警灯”。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党员干部廉情,微山县纪委以“一单位一档案”模式创建,重点收集保存以下七项内容,即本部门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班子成员、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等情况;反映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问题情况,主要包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信访类、作风类问题等情况;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本部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网络问政平台、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反映、反馈本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问题情况;存在《问责条例》第六条所列六种情形并受到问责的情况;其他需要报送的情况。目前,已为全县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82个县直部门单位建立了廉情档案数据库。

为确保廉情预警机制有效运行、精确制导,微山县纪委建立由相关部室组成的廉情预警信息分析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廉情内容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廉情内容,分别实施蓝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其中,对于存在本部门单位受到责任追究等以上七类情形的给予蓝色预警,向其下发“廉情预警询问书”;对于存在本部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两年在全县排名靠后等五类情形的给予橙色预警,向其下发“廉情预警警戒书”;对于存在本部门单位发生违纪违法窝案、串案等四类情形的给予红色预警,向其下发“廉情预警监察建议书”。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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