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171017-7号关于“兖州区大安镇白家店村,村北有一家养鸭场,异味废水直排河道,导致河道污染”的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养鸭场位于兖州区大安镇白家店老村(已拆迁)以北,属白家店村区域,属实养鸭场负责人为张大勇(身份证号: 370823197110194410),鸭场有鸭棚三座,主要进行肉鸭养殖。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问题。2017年10月19日,兖州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和大安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养鸭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场内有鸭苗九千羽,无成鸭。养殖过程中未实行垫料发酵床法对鸭粪进行无公害化处置,养殖粪水存在部分外排现象。经大安镇畜牧站核实,该养鸭场位于禁养区内,大安镇政府要求该养鸭场于11月20日前清理完毕。
下一步,兖州区将继续做好该养鸭场后期清理的监督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无养殖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