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1)制定公开招聘方案;(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4)考试、考察;(5)体检;(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三)县(市、区)及其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经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45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要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公开招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452、对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453、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情况有哪些?
答: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应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随之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