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7日
第03版:

媒体观点

将正当防卫条款持续落到实处

3月14 日 《人民日报》 魏哲哲

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报告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同比上升25.5%……今年全国两会,“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成为“两高”报告的关注热词。

观点提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近年来,多起正当防卫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司法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权的保护,使司法活动既遵从法律规定,又符合道德标准;既守护公平正义,又弘扬美德善行。刑法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司法工作者应坚守法治精神,做见义勇为者的守护人,用一次次司法实践激活正当防卫条款的准确适用,为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撑腰”,为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正气提供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司法的担当,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让预付式消费维权不再困难

3月14日 《南方日报》 默达

背景:“店还是那家店,人还是那拨人,老板一换、店名一改、系统一升级,之前办的卡就不能用了,商家却还诱导继续充值。”近日,有部分消费者反映自己遇到了一种“新型骗局”——“不办卡用不了优惠,办了卡又担心商家卷款跑路”。

观点提要:预付式消费在生活中再常见不过。然而,这也是侵权的重灾区。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为违规办卡、拒绝开具消费凭证、退费难、经营者跑路等六大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场监管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都有关于预付式消费的明确规定,一些地方还制定了专项法规和行业规章,但在经营者义务、行政处罚措施和适用效果方面仍有完善提升的空间。具体实施过程中,行政监管和司法保护尚不够有效有力,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缺乏维权和索赔意识等问题较为突出,甚至出现“赢了官司拿不回钱”的怪象。对此,中消协也在报告中呼吁:加快完善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立法,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落实对违法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和惩戒措施。目前,已有多地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管,主要集中在事前治理和事后追溯两个维度。期待法律保护、行政监管和技术手段并举,把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开来,让无良商家“无路可跑”。

民宿“刺客”,何其短视

3月14日 《广州日报》 赵萱

背景: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称,自己前往洛阳旅游时,在网上预订了一间民宿。到了之后才发现,这家民宿开在一栋看起来像烂尾楼的大楼里,外墙没有装修,环境也较差。由于房间内疑似装修的气味很重,该网友最终选择半夜退房。

观点提要:出门旅游,选个好住处往往是第一关。近年来,一些民宿要么价格实惠,要么装修别有风味,成了不少人的出行首选。但想必不少游客都有过类似体验:预订图片上,几乎每个民宿的内部装修都看着不错;但千里迢迢来到实地,才发现周边环境破败不堪;想安慰自己“金玉其内,败絮其外”吧,又发现民宿内部也空气刺鼻、卫生堪忧——这些“请君入瓮”的网络宣传图,避重就轻、“话”说一半,更像是诱导游客下单的虚假营销。近年来,消费者受网上虚假宣传误导,被某些民宿蒙骗的事情常有。如此乱象,伤害的不只是消费者,更是城市形象和当地旅游市场。说到底,“宰一个是一个”的做法终究只会自食其果。市场有监管,平台有审核,消费者也能利用评价机制“避雷”。把生意做成“一锤子买卖”,这种短视行为只能“以身试法”。想要生意不“烂尾”,还是该以诚信为本,把服务做到实处。

别让“悲情营销”毁了善心

3月14日 《北京青年报》 胡欣红

背景:近日有博主发布视频介绍,自己偶遇一名要走着去深圳北站的老爷爷,听他说需要帮助,便给他发了红包。视频在多个平台播出后,很多网友留言称自己碰到过同一名老人,老人也是说要去深圳北站但没钱买票,以此来博取路人同情索取钱财。有网友直言,“这个老人走了5年,都没走到深圳北站。”

观点提要:事情虽然并不大,当事人所涉及的诈骗金额也不高,但慈善与爱心是容不得任何沙子的,消费公众爱心是不能承受之重。当纯洁的善心被愚弄戏耍,就会对慈善事业产生严重冲击。这种以弱者形象出现,利用世人同情心骗取钱财的诈骗伎俩,不仅让被骗者感到当了一回傻子,这样的“教训”一经传播更会让公众遇到类似情况时产生习惯性的怀疑,从而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难以得到援助。“希望这种行骗的事越来越少,也希望大家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善良。”骗子固然需要依法严惩,但对于这种真假难辨的求助,也不要因为一次被“骗”就觉得任何人都不值得被同情、被帮助。人性本有善恶两面,遵从本心,做了自己该做的就好了,不要因为事后知道自己的善意被利用了而懊恼,转而去吐槽和指责,那就失去了那份善意的初心。倘若担心被骗,不妨多留个心眼,不要愚帮,要有点智慧,比如可以提出打个车送其去目的地,看对方的反应便可以判别真伪。行善既是助人,也是出于实现自我、获得一种崇高感的需求,绝不能因噎废食,轻易丢了行善的初心。(集纳 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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