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7日
第03版:

我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提振住房消费

本报济宁讯(记者 王文利 通讯员 周生龙 郭杨杨)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年内5次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放宽新市民、青年人提取条件以及房屋套数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比例,取消贷款户籍工作地限制,取消改善性贷款间隔。多项政策利好叠加,提振了住房消费,有力支持了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优化提取政策。优化调整租赁住房提取政策,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需求。调整后,单缴存职工家庭提高至1.44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2.16万元、2.4万元。自9月1日开始,取消异地购房地提取限制,进一步放宽新市民及青年人租房、老旧小区改造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前三季度,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65.6亿元,同比增长32.61%,其中,租房提取达到2.99亿元,同比增加32.61%。

强化信贷支持。调整公积金信贷政策,放宽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和贷款额度核定标准,降低首付款比例,将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贷款职工最多可节省利息支出15.63万元。在贷款额度计算时,余额倍数统一调整为20倍,并及时科学动态调整。全面取消异地贷款户籍和工作地限制,取消再申请公积金贷款间隔12个月限制,助推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前三季度,全市准入合作开发企业83家,向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8.62亿元,同比增长29.77%。

提升政策效能。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进一步优化了公积金二手房交易和贷款流程,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联合儒商村镇银行推出房屋租金贷款业务,充分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安居租房需求。创新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的“1+4+N”机关文化体系,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提升服务质量,助力民生改善和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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